首頁
1
服務項目/資訊分享
2
稅務新聞
3
設廠機製之清涼飲料品應辦理廠商登記及產品登記4
Missing parameters [image]

相關連結:https://www.ntbna.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1281/8950 ...

設廠機製之清涼飲料品應辦理廠商登記及產品登記

在炎熱的天氣裡,喝上一杯清涼的飲品,是夏天最享受不過的事,業者為搶攻飲料市場這塊大餅,陸續推出各式各樣飲品,以吸引消費者購買。本局表示,凡設廠機製之清涼飲料品應辦理廠商登記及產品登記,並於出廠時課徵貨物稅,但合於國家標準之純天然果汁、果漿、濃糖果漿、濃縮果汁及純天然蔬菜汁免稅。

本局進一步說明,為維護租稅公平及防止業者逃漏貨物稅,會不定期至市面上稽查有無應稅飲料品未辦貨物稅廠商及產品登記,未稅出廠銷售。近期查獲業者產銷未符合免稅標準之檸檬汁及仙草茶飲料出廠銷售,卻未辦理貨物稅廠商或產品登記,致違反前述規定,補徵貨物稅及罰鍰計618萬餘元,本局提醒產製廠商,請先自我審視有無違反貨物稅相關法令規定情事,凡在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主動向工廠所在地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及加計之利息者,即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

本局呼籲產製廠商如有貨物稅相關課稅疑義者,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就近向轄區國稅局各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洽詢,抑或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www.etax.nat.gov.tw)稅務資訊項下「預先審核貨物稅徵免專區」查詢徵免案例或申請預審,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三科 蘇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471

更新日期:107-07-22

資料來源:財政部北區國稅局